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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9日在涞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立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积极践行检察新理念,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为统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推进“经济强县美丽涞水”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涞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担当起护稳定、促发展、保民生的责任,努力当好发展大局的保障者。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与公安、法院积极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借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销售假药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斗争,共批捕犯罪嫌疑人7件8人,起诉7件9人。结合办案,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农村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认真分析,深入金融办、公安、财政等部门进行调研,就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出台措施规范合作社经营,深入乡镇、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有效提升群众识别和防范能力。

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把服务精准脱贫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批捕扶贫领域犯罪2件3人,起诉2件3人,促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围绕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这一工作重心,按照县委要求,积极主动完成所包镇、村扶贫工作任务,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配强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以党建统领精准脱贫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了所包三坡镇紫石口村、石亭镇板城村两村59户113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动员会精神,牵头制定了《涞水县2018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了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形成了跨部门协作配合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的工作格局。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各类犯罪活动,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案件1件1人,批捕1件1人,起诉7件7人。开展雄安新区上游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就拒马河环境污染问题分别向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对拒马河全流域开展清理垃圾行动,改善拒马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河道安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推进平安涞水建设。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1件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68件7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181件23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42件194人,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4人,决定逮捕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件1人,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0人,起诉53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人,起诉5人;批捕寻衅滋事犯罪21人,起诉26人,有力打击震慑犯罪。同时,坚持打击、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3件18人,依法不起诉 12件1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加大宽缓刑事政策适用力度,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人。持续推进“护蕾工程”,7名党组成员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与县职教中心、县索伦达尼龙制件厂搭建了检校、检企共建平台,深入县特教中心、祖冲之中学、九龙镇中学等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办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25件次,围绕争议释法说理,做到既解群众“法结”,更解群众“心结”。连续11年未发生由于检察机关原因而导致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为全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省、市院的表彰。

倾力服务园区项目建设。制定了《关于开展“双创双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构建了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两法衔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诉讼法律监督、社会综合治理等新“五大服务平台”,建立了党组成员联系企业制度、服务企业档案制度、检企联席会制度、涉企案件全程跟踪监督制度等服务园区项目的制度机制,与中国电科院涞水电子科技园等11家重点项目企业进行挂牌对接,提供“一对一”订单式服务。为促进省级重点项目北京公交智造涞水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展,我院在保定市检察院、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下,于2018年5月31日在该单位组织了由项目地乡镇村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双创双服”座谈会,就该项目建设协调国土、城建、规划等政府部门和相关乡镇村,加快建设进度,协助政府做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各项工作,有效推动了项目进展。一年来,我院共走访企业45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5条,办理涉企案件7件,为打造我县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领导,周密安排,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学习,强化领导,周密安排。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深入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调研活动,总结出五大类突出问题和六个方面黑恶势力犯罪新特点,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交了1份调研报告和3份对策性检察建议。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专业化办案组,实行了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建立了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和向市院、县政法委报告机制,强化了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和侦查监督,为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组织干警走上街头,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放《扫黑除恶涞水检察在行动》主题宣传资料800余份,向社会公布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了12309电子举报平台。刑事执行监督部门联合看守所、司法局向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发布了《公开信》,鼓励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在机关内部,制作悬挂宣传展板20余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检察网络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扫黑除恶宣传报道,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依法办案彰显打击效果。准确把握“黑恶”案件犯罪特征,快捕快诉。截止目前,依法公诉恶势力团伙案件1件6人,正在审查恶势力团伙案件1件6人,提前介入侦查涉黑涉恶案件2件。特别是对赵某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的快捕快诉快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我院组织了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故意伤害等10类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活动,目前已摸排并向县扫黑办及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线索13件。通过依法办案,严厉打击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强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涞水建设,努力当好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 1 件1 人,提前介入案件8件,追捕漏犯2件2人,向侦查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对一审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5人,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2起,向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向看守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向审判机关执行财产刑案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工作中,认真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新型检警、检法关系,落实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与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办理的规定》,成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室,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把公安大数据纳入检察监督视野,实现对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监督全覆盖,开创了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新局面。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健全相关程序和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9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积极推进对行政执法行为违法风险的防控工作,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稳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赋予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有权提起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的权力。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此后省委、省政府、省、市检察院就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我院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院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制定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定》,与环保局等八部门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配合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业化办案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检察公益诉讼举报宣传月活动,聘请了12名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积极构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绿色通道,营造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截止2018年12月底,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排查案件线索49件,立案调查31件,已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并强化检察建议发出后的跟踪问效,确保行政机关及时整改依法履行职责。其中,县人防办已经根据诉前检察建议的要求,依法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30万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诉前检察建议依法对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提起民事诉讼;县环保局根据诉前检察建议对彭某某非法倾倒500吨固体废物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并对固体废物进行了清除。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保护了国有财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针,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和“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记传统,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增强了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大力提升专业素质。以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为方向,通过组织全体干警积极收听收看政法讲堂、检察讲堂,邀请法学专家、检察业务专家讲课,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检察网络教育学院培训,开展《宪法》专题学习讲座等形式,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

进一步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杜绝程序违法、超期办案等问题的发生。以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及时纠正办案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大力推进检务公开,积极落实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制度。积极开展“阳光检务”活动,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条,案件程序性信息25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34件 ,通过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2000余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制定了《检察办案权力清单》和《检察官责任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制定了《检察官绩效考评办法》,全面实行了检察官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进行了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改革,整合了业务职能,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理顺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司法效率。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

监督”的理念。我院成立专门的代表联络机构,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听庭评议、案件评查等活动。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对5起撤案、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促进了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2018年是我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一年,共有5个集体,13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继我院取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又取得的一项国家级荣誉。在市院考核基层院的28个单项工作中,我院全部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全县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安不忘危、稳不忘忧。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检察机关创新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精准、充分、全面;二是在建设新时代新涞水的时代背景下服务发展举措还存在不深不细不实,结合检察工作不够紧密问题;三是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司法改革各项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地落实;四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时代背景下,个别检察人员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到位。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全会确定的“一条发展主线、四个发展定位、八大主攻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涞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新思想新理念,奋力书写新时代涞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篇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豪情壮志,集聚推动涞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是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使命,充分彰显新时代涞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价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牢牢把握司法办案中心,着力构建新时代涞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格局。做实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充分平衡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继续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两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等特色工作,努力打造具有涞水特点的检察品牌。

四是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目标,全面夯实新时代涞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根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展现新时代涞水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时代成就事业。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涞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专题一
专题三-检察长信箱
专题二
检察公开听证
检察官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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